席慕蓉短散文
席慕容是台湾著名诗人,散文家,画家。祖籍内蒙古察哈尔盟明安旗,是蒙古族王族之后,外婆是王族公主,后随家定居台湾。她于一九八一年出版第一本新诗集《七里香》,在台湾刮起一阵旋风,其销售成绩也十分惊人。
好大好大的蓝花
二岁,住在重庆,那地方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金刚玻,记忆就从那里开始。似乎自己的头特别大,老是走不稳,却又爱走,所以总是跌跤,但因长得圆滚倒也没受伤。她常常从山坡上滚下去,家人找不到她的时候就不免要到附近草丛里拨拨看,但这种跌跤对小女孩来说,差不多是一种诡秘的神奇经验。有时候她跌进一片森林,也许不是森林只是灌木丛,但对小女孩来说却是森林,有时她跌跌撞撞滚到池边,静静的池塘边一个人也没有,她发现了一种“好大好大蓝色的花”,她说给家人听,大家都笑笑,不予相信,那秘密因此封缄了十几年。直到她上了师大,有一次到阳明山写生,忽然在池边又看到那种花,象重逢了前世的友人,她急忙跑去问林玉山教授,教授回答说是“鸢尾花”,可是就在那一刹那,一个持续了十几年的幻象忽然消灭了。那种花从梦里走到现实里来。它从此只是一个有名有姓有谱可查的规规矩矩的花,而不再是小女孩记忆里好大好大几乎用仰角才能去看的蓝花了。
如何一个小孩能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池塘边窥见一朵花的天机,那其间有什么神秘的召唤?三十六年过去,她仍然惴惶不安的走过今春的白茶花,美,一直对她有一种蛊惑力。
如果说,那种被蛊惑的遗传特质早就潜伏在她母亲身上,也是对的。一九四九,世难如涨潮,她仓促走避,财物中她撇下了家传*中的重要财物“舍利子”,却把新做不久的大窗帘带着,那窗帘据席慕蓉回忆起来,十分美丽,初到台湾,母亲把它张挂起来,小女孩每次睡觉都眷眷不舍的盯着看,也许窗帘是比舍利子更为*更为庄严的,如果它那玫瑰图案的花边,能令一个小孩久久感动的话。
一个叫穆伦·席连勃的蒙古女孩
猛地,她抽出一幅油画,逼在我眼前。
“这一幅是我的自画像,我一直没有画完,我有点不敢画下去的感觉,因为我画了一半,才忽然发现画得好象我外婆……”
而外婆在一张照片里,照片在玻璃框子里,外婆已经*十三年了,这女子,何竟在画自画像的时候画出了记忆中的外婆呢?那其间有什么神秘的讯息呢?
外婆的全名是宝尔吉特光濂公主,一个能骑能射枪法精准的旧王族,属于吐默特部落,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她老跟小孙女说起一条河,(多象《根的故事》!)河的名字叫“西喇木伦”,后来小女孩才搞清楚,外婆所以一直说着那条河,是因为一个女子的生命无非就是如此,在河的这一边,或者那一边。
小女孩长大了,不会射、不会骑,却有一双和开弓射箭等力的手,她画画。在另一幅已完成的自画像里,背景竟是一条大河,一条她从来没有去过的故乡的河,“西喇木伦”,一个人怎能画她没有见过的河呢?这蒙古女子必然在自己的血脉中听见河水的淙淙,在自己的黑发中隐见河川的流泻,她必然是见过“西喇木伦”的一个。
事实上,她的名字就是“大江河”的意思,她的蒙古全名是穆伦·席连勃,但是,我们却习惯叫她席慕蓉,慕蓉是穆伦的译音。
而在半生的浪迹之后,由四川而香港而台湾而比利时,终于在石门乡村置下一幢独门独院,并在庭中养着羊齿植物和荷花的画室里,她一坐下来画自己的时候,竟仍然不经意的几乎画成外婆,画成塞上弯弓而射的宝尔吉特光濂公主,这其间,涌动的是一种怎样的情感呢?
千镜如千湖,千湖各有其鉴照
“这面镜子我留下来很久了,因为是母亲的,只是也不觉得太特别,直到母亲从外国回来,说了一句:‘这是我结婚的时候人家送的呀!’我才吓了一跳,母亲十九岁结婚,这镜子经历多少岁月了?”她对着镜子着迷起来。
“所谓古董,大援款是这么回事吧,大概背后有一个细心的女人,很固执的一直爱惜它,爱惜它,后来就变成古董了。”
那面小梳妆镜暂时并没有变成古董,却幻成为一面又一面的画布,象古神话里的法镜,青春和生命的秘钥都在其中。站在画室中一时只觉千镜是千湖,千湖各有其鉴照。
“奇怪,你画的镜子怎么全是这样椭圆的、古典的,你没有想过画一长排镜子,又大又方又冷又亮,舞蹈家的影子很不真实的浮在里面,或者三角组合的穿衣镜,有着‘花面交相映’的重复。”
“不,我不想画那种。”
“如果画古铜镜呢?那种有许多雕纹而且照起人来模模糊糊的那一种。”
“那倒可以考虑。”
“习惯上,人家都把画家当作一种空间艺术的经营人,可是看你的画读你的诗,觉得你急于抓住的却是时间。你怎么会那样迷上时间的呢?你画镜子、作画荷花、你画欧洲婚礼上一束白白香香的小苍兰,你画雨后的彩虹(虽说是为小孩画的)你好象有点着急,你怕那些东西消失了,你要画下的写下的其实是时间。”
“啊,”她显然没有分辨的意思:“我画镜子,也许因为它象征青春,如果年华能倒流,如果一切能再来一次,我一定把每件事都记得,而不要忘记……”
“我仍然记得十九岁那年,站在北投家中的院子里,背后是高大的大屯山.脚下是新长出来的小绿草,我心里疼惜得不得了,我几乎要叫出来;‘不要忘记!不要忘记!’我是在跟谁说话?我知道我是跟日后的‘我’说话,我要日后的我不要忘记这一刹!”
于是,另一个十九年过去,魔术似的,她真的没有忘记十九年前那一刹时的景象。让人觉得一个凡人那样哀婉无奈的美丽祝告恐怕是连天地神明都要不忍的。人类是如此有限的一种生物,人类活得如此粗疏懒慢,独有一个女子渴望记住每一刹间的美丽,那么,神明想,成全她吧!
连你的诗也是一样,象《悲歌》里:
今生将不再见你
只为再见的
已不是你
心中的你己永不再现
再现的只是些沧桑的
日月和流年
《青春》里:
遂翻开那发*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着泪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而在《时光的河流》里:
啊我至爱的此刻
从我们床前流过的
是时光的河吗
“我真是一个舍不得忘记的人……”她说。
(诚如她在《艺术品》那首诗中说的:是一件不朽的记忆,一件不肯让它消逝的努力,一件想挽回什么的欲望。)
“什么时候开始写诗的?”
“初中,从我停止偷抄二姐的作文去交作业的时候,我就只好自己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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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席慕容散文《美的导师》
让我们来做他的“美的导师”。
有很多不同的方法,不同的途径,我们先从最容易,最直接的做起。就是:多带他们接近大自然。
观察儿童画,我们可以发现,越年幼的孩子,对自然界的向往越大。他们作画的题材虽然以小我为中心,但是,每一张图上,总不会忘记加上一个太阳公公、一座山或者一朵小花。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创作的泉源,孩子们有一颗敏锐易感的心,幼年时一切的记忆都会深深地留在心中。一天、两天,一年、两年,表面上也许行不出来有什么不一样,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苦心和你的努力*不会白费的。
至于如何培养这种接触呢?我想,从婴儿能够出户接受日光浴时便可开始了。当然,假如你相信胎教的话,那么,你可以开始得更早。假如家居在乡下,或者近郊,那比较没有问题,但是假如家居在闹市里,做母亲的就要稍微辛苦一点了。
有一位女作家,在孩子幼时,因为家居在台北植物园附近,她常常带着孩子去散步。在散步时,总会教年幼的孩子辨认一两样植物,除了辨认名称以外,还仔细观察花、叶、枝的不同。孩子长大以后,母亲逝世了,这个孩子在追念母亲的文字之中承认:虽然和母亲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但是最难忘的,仍然是幼年时在植物园中的散步。
试想一下,一个年轻的母亲,牵着幼儿稚嫩的小手,在绿荫深处漫步,这个行动的本身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母亲从其中也能得到很大的快乐,更何况幼小的敏感的心灵呢?
也许有些母亲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第一没有时间,第二家不住在植物园附近,第三散步是需要闲情逸致的,生活这样紧张,工作这样繁重,哪能天天带孩子散步。给他们吃,给他们穿,就已经很费力了。
《中国母亲底书》的作者张天麟先生,说了句很发人深省的话:
——中国不患物贫而患心穷。
“心穷”!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中国人很爱贴标语:“现在的儿童,就是将来的栋梁”。““儿童是民族的幼苗”。每个成人都会点头称是,并且也深信不疑。但是,却没有人,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儿童的心灵的充实.没有灌溉的幼苗会长得好吗?
其实,儿童所需求的,我们很容易就可以使他们满足。就像一天工作完毕后,父母可以带孩子们在家居的附近散一下步,在阳台上浇一下花。也许一天只要十分钟,假如不能天天实行的话,哪怕一个星期两次,一次也行。让孩子们和你一起观察这个世界,让大自然走进他们心中。
孩子们会知道感激的。
2、席慕容散文《白鸽》
邻居的少年养了一只小白鸽,放假的日子,他们两个常会在我的屋前屋后出现。从窗里,我可以仔细地观察而不会惊动他们。鸽子和少年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都是瘦瘦长长的,都很年轻、很怕羞、又很孤单。
少年是寄居在他姑妈家里的,他自己的家原是在台湾北部的海边,一家都以打渔为业,从祖父到父亲一直到他的大哥,都是在海上讨生活的人。他是四个男孩中的老二,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就被送到姑妈家来。父母送他来的理由是:姑妈附近的学校比海边的学校要好,将来以许可以多读一点书,在城里也许可以找到一个好一点的工作,无论怎么样,都会比打渔要强。
少年刚来到姑妈家的时候,黑黑瘦瘦的,只有一点点大,怎么逗他也不肯讲话,听说有时候一个人会躲在房间区偷偷地流眼泪。姑妈家只有两个小表姐,对他倒是很照顾,可是总是玩不到一起。小男孩早上一个人背著书包去上学,放学回来也就一个人孤单单地坐在客厅的角落中,我去找他姑妈的时候,常常会被他吓一跳。他也不出声招呼我,只用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瞪视着我,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鹿。
那个时候,我的凯儿才一岁,慈儿五岁,正是绕在我身边最需要我照顾的时候。有太阳的日子,两个又香又甜的小宝贝总一个在怀里一个在身旁缠着我。我们母子三人在巷子里依依靠靠地散着步的时候,常常会遇到这个大眼睛的小男孩,背著书包朝我们走过来。走近了仍然不打招呼,可是那双像小鹿一样的眼睛总忍不住多向我们望几眼,眼光里充满了多少的羡慕。
小小的年龄,小小*怀里承受着的是怎样无奈的一种寂寞啊!母亲有时候会来探望他,姑妈对他也不错,一到寒暑假父亲和兄弟也会早早地来接他回海边的家。可是,在平常的日子里,在每一个普通的清晨和普通的黄昏里,小小男孩要面对着的,是怎样孤单和寂寞的一段童年,这样的一种缺失是没有什么可以补偿得了的啊!
一学期一学期地过去,他也这就样地长大了。今年已是国中三年级学生的他,体格是比刚来的时候壮多了,声音也变粗了。但仍然是瘦瘦长长的,仍然有一双黑亮的大眼睛,仍然有点怕羞,不过,已经可以在相遇的时候向我微笑,并且很有礼貌地出声招呼了。
我们居住的巷子里,六、七年来,添了不少小男孩。和我的已经上了小学的凯儿一样,都变成了这个在海边出生的少年的忠实喽罗,过天都跟在他的身边转来转去。
他养的小白鸽也因而成为所有小男孩的宠物,每个人都争着想要向它献殷勤。放假的日子,我们屋前屋后因而总是充满了孩子们呼叫鸽子的声音。
可是,鸽子总是独自一个高高地站在屋瓦的上面,一动也不动,对孩子们的呼叫听若无闻。在澄蓝天空的背景之前,小白鸽的羽毛显得特别白,眼睛显得特别黑。
而在空中有鸽群飞过的时候,它的小小身影也因而显得特别的孤单了。
3、席慕容散文《金丝雀》
原来是为了怕妹妹寂寞,所以才买了一只金丝雀来陪伴她的。
那几年,在布鲁塞尔,我们姊妹俩在同一个学院上课,她修美术设计,我学油画,两个人平常总是同进同出。一我们住在一幢十楼公寓的顶层,公寓很老旧;电梯是装着要自己拉开和关上的那种两层铁栅门,摇摇晃晃的,每次上下,都有一种三十年代恐怖片的气氛。加上公寓的门锁又很单薄,也没看到有什么防火梯,所以,我们在衣柜里,藏了一条用穿破了的丝袜所结起来的长绳子,想着万一发生了什么事,可以用这一条绳子从窗口吊下去。因此半夜里突然醒来的时候,心里也比较有一点安全感。
那个时候我已经认识大卫。一到周末他就会来找我。两个人一起出去的时候,虽然都玩得很高兴,可是我心里总是会惦记者在家里的妹妹,一个人在顶楼的小公寓里埋头赶作业的妹妹,对她总有一点担忧和抱歉。
金丝雀就是在这样的一种心态里买下来的,我还在鸟店里挑了一个特别漂亮的鸟笼把它带回家去。
有了这只金丝雀以后,我们小公寓的气氛就真的不一样子。只要早上的阳光一射进来,这只小金丝雀就开始唱起歌来,又清朗又婉转,有时候一口气可以变好几个调子,越拔越高,越高越亮,让还在床上的我们也跟着振奋起来,把毯子一踢,一天就这样跟着它的歌声快快乐乐地开始了,我们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 “喜喜”。
喜喜是个男生,有极柔软的黄毛、极亮的黑眼睛,吃得不多,很爱洗澡,并且,好像也听得懂我们两个人说的话。有时候,我们会在把所有的门窗都关好之后,再把它放出来,它会高兴得在屋子里飞来飞去,但是,只要我们两人之中任何一个人伸出手,并且呼唤它的名字,它就会应声飞过来。有时候停在我们的手上,有时候会停在我们的肩膀上;我微侧过脸去的时候,几乎可以感觉到它的体温,它的微弱的呼吸、在柔软的羽毛下小小的心的跳动。它的浅黄色的趾爪很有礼貌很知道轻重地放在我的肩上,对它的这一份温柔的信任,我实在是又感激又欢喜。
我们都很宠爱它;我结婚的时候,妹妹搬到女生宿舍去住,就很慷慨地又把它转送给我。在我和大卫新找到的家徒四壁的公寓里,有个比较大的客厅,我就开始用钢架和铁丝网做了个一公尺见方的大鸟笼,到森林里面去捡了几束弯弯的小枝子来给喜喜做秋千;因为怕它寂寞,又去鸟店买了两对小鸟来陪它。大卫送我的那只安哥拉猫,没事就爱蹲在鸟笼的顶上,喜喜和它们也相安无事,朋友来的时候都会觉得很迷惑,走的时候总会发表一些感言:
“你们家很奇怪,猫不像猫,鸟不像鸟,不过,我倒是满喜欢的。”
这样奇怪和欢喜的日子过了两年,要回国了,只好商量着把猫和小鸟分送给朋友。这时候妹妹早已毕业并且到加拿大去做事了,我真庆幸她没有亲眼看到喜喜又被装回狭小的鸟笼,被人带走的场面。我自己做的鸟笼太大,根本出不了门,只好又一根一根地把它拆掉。那天晚上,小鸟都送走了,鸟笼也拆干净了,只剩下一块空空的地板,我们的还没被送走的猫就一直在这块角落上转来转去,并且还一直抬起头来轻声的呼唤着,好像在呼唤着它平日的伴侣。它来到我们家时还是一个小小黑黑的毛球,所有的小鸟年龄都比它大,也都容忍它。而两年以后,它已变成一只庞然巨物。可是,那天晚上,它的呼唤声里藏着一种很软弱很彷徨的感觉,粗笨的大尾巴在地板上拖来拖去,却始终不肯离开客厅的那个角落,我只好假装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把卧室的门紧紧地关了一夜。
过了几天,朋友告诉我,喜喜在到他家的第一天,就在他换食的时候从打开的门里飞走了。
从那次以后,我没再养过鸟。
4、适合朗读的短小散文
柔美的歌曲如月光般流泻,撒下一地的清辉,低低地倾诉在耳边回荡。心却霎那间融化在这音符的海洋、爱的天堂……
乐队忽然停止,一片沉默。
一丝神秘与神明的气息自天而降,紧接着是山洪般的节奏,浩浩荡荡的队,热烈而急促的歌声,在战争的欢乐之后,是*的醉意,是神圣的宴会,人们扑向“欢乐”,把它紧紧拥在怀中。
这只是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维也纳轻浮的风气,在瞬间被它震憾了。这都城当时完全是在罗西尼与意大利歌剧控制之下的,巨人的巨著终于战胜了群众的.庸俗,但巨人的艰辛却有几人知晓?
贝多芬,身材短小臃肿,内心丰富的思想,造就了他眼中奇异的光芒。那一道道狂野的光,不得不令人震摄,他一生热爱音乐,致力于音乐事业。凭借着过人的天赋与才能,贝多芬写下了无数的作品,渐渐为人所知。在维也纳会议中,人们看到了他的荣耀,无数的亲王向他致敬。他听任他们的追逐。
但这段光荣的时间后,接踵而来的是悲惨的时期。
人们所趋的是罗西尼,视贝多芬为迂腐。随后又是接二连来的病痛,重伤风、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最后,他和人们只有笔上的交往了,他的耳朵也聋了。
在贝多芬的最后一次预奏里,由于他无法听见台上的歌唱,把乐曲延缓了很多,乐队跟着他的指挥棒进行,歌手自顾自地匆匆向前,结果是全局紊乱。当贝多芬明白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失误引起时,他一言不发地坐着。耳朵和音乐好比的生命,特别是发生这件事后,贝多芬的心受到了很深的伤害。
日子的窘迫,迫使他以奏鸣曲去换取面包,同时他又不敢出门,因为*上有洞。后来,他的兄弟卡尔*,只遗下一个儿子,贝多芬将洋溢着的全部温情都灌注在这个孩子身上。然而,又是残酷的痛苦在等待他。卡尔拿着贝多芬的钱,经常出入赌场,负了一大**债,他甚在自已的头上打了一枪,他并没有死,倒是贝多芬差点为之送命。贝多芬永远也不会知道,为他合上眼睛的竟不是他称为“儿子”人。
尽管受到了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的重压,但他仍然保持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精神,巨大的创造力和道德标准。任何时候,他都不愿向命运低头,无论是成功的喜悦,还是身体残疾带来的痛苦,都不能停止他的脚步,放弃钟爱的事业。他将悲痛转变为力量,创作了无数流传千古的作品。
贝多芬,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疾,孤独,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
那是一首歌,一首悲哀的欢歌。
人们都在痛苦里哀诉,惟你在痛苦里成长……
点评:歌,是美好的,但不一定是有声的。仔细聆听,我们的身边到处都有歌声:措辞优美华丽的惊天篇章,语言新颖的流行音乐,震耳欲聋、听不清词的摇滚乐……却不知从何时起,我竟然忽略了那用生命奏出的、用心填词的最真的那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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