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的故事200字
关于雷锋精神,大家一定不陌生,但是关于雷锋本人的故事,大家是否知道呢?下面是我们带来的雷锋的故事200字,欢迎大家阅读。
有一次,雷锋从丹东做报告回来,还是在沈阳换车时,在地下道里看到一位老大娘,白发苍苍,拄着拐杖,还背着一个大包袱非常吃力地走着。雷锋走上前问道:“大娘!您这是上哪儿去啊?”老大娘气喘吁吁地说:“我从关里来,要去抚顺看儿子。”雷锋一听,是和自己同路,就把包袱接过来,扶着老大娘上了车。车上人挺多,雷锋给老大娘找了一个座位。老大娘告诉雷锋,她儿子是煤矿工人,出来好几年了,这是头一次去看儿子。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雷锋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只写着抚顺市XX信箱。老大娘急切地问雷锋:“孩子,你知道这地方吗?”雷锋说:“您放心把,下了车,我一定带您找着您的儿子。”老大娘听了,脸上露出了笑容。车到了抚顺,雷锋背起老大娘的包袱,搀着老大娘,东打听,西打听,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母子一见面,老大娘就对儿子说:“多亏了这位*,要不然,还找不到你呢!”母子一再感谢雷锋。雷锋却说:“谢什么啊,这是我应该做的。”
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回来,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雷锋情不自禁地推起一辆小车,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直到中午休息,雷锋被一群工人围住了,面对大家他说:"我们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光发一份光吧!"这天下午,打听到雷锋名字及部队驻地的市二建公司组织工人敲锣打鼓送来感谢信,大家才知道病中的雷锋做了一件好事,过了个特殊的星期天.
雷锋把自己的藏书拿出来供大家学习,被人们称为“小小的雷锋图书馆“。他帮助**学习知识,同班战友乔安山文化程度低,雷锋就手把手地教他认字,学算术。同班战友小周父亲得了重病雷锋知道后以小周的名义给家里写了信又寄去10元钱。战友小韩在夜里的出车中棉裤被硫酸水烧了几个洞,雷锋值班回来发现后,把自己的帽子拆下来一针一针地为小韩补好裤了,轻轻地盖在他身上。知道这个情况的乔安山说:“为了给你补裤子,雷锋半宿都没睡!”
雷锋入伍以来,多次立功受奖,他被选为市人大代表,出席过沈阳*首届共青团代表会议,他的照片,日记和模范事迹.通过报纸.电台作了广泛的宣传,雷锋陆续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热情赞扬他的来信,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的一切都是*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归于热情帮助我的**,至于 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我这么一点点贡献,比起对我的要求和期望还是很不够的……”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初,新一年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雷锋迫切要求参加中国人民*,但鉴于焦化厂的征兵名额有限,且雷锋在工地的表现十分突出,领导也舍不得放他走,就不同意他报名.这可急坏了雷锋,他跑了几十里路,来到辽阳市人民武装部向余政委讲起自己的经历,表明他参军的志愿和决心.
/>武装部的余政委和工程兵派来的接兵的领导专门研究了雷锋的入伍问题,认为他是苦孩子出身,经过实际工作的锻炼,*素质好,入伍动机明确,虽然身高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身体条件差些,但他在农场开过拖拉机,在工厂开过推土机,多次被评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作者.相信他入伍会成长得更快.最后决定批准雷锋入伍.
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去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都被有钱人家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雷锋有一天到蛇形山砍柴,被徐家地主婆看见了,这个地主婆指着雷锋破口大骂,并抢走了柴刀,雷锋哭喊着要夺回砍柴刀,那地主婆竟举起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边连砍三刀,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山路上...
一九四九年八月,中国人民*路过雷锋的家乡.雷锋看见宿营的队伍一住下来便向老乡问寒问暖,还帮助老乡挑水,扫地.买柴买菜按价付钱,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就从心底萌生了要参军的愿望.雷锋找到部队的连长,坚决要当兵,当连长得知他苦难的身世后告诉他还小,等长大了才能当兵,并把一支钢笔送给了他,鼓励他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才能保卫和和建设中国.
拓展阅读
1、读红军长征故事有感400字
我记不起这是我第几次想起长征了,在我的记忆中,它就像古希腊文学中一部长长的史诗,我至今才读懂它一个小小的章节。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的确,我们的民族承受了太多的苦难。
风吹过,雨打过,火烧过,铁蹄践踏过,但宁折不弯的是中国人的脊梁,这就是长征的真实写照。
长征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座巍峨的丰碑,百年前,中国**领导的工农红军为了北上抗日,突破国民*军的围追堵截,跨越万水千山,战**.com胜无数艰难险阻,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英雄业绩,谱写了惊天地、泣**的伟大**篇章。
坚定不移地信仰、不屈不挠的求索,无所畏惧的前行,向着理想勇敢奋斗,在当今的词典中,没有哪一个词能够像“长征”那样,包含了所有这些令人感动的崇高精神和象征意义!
抚今追昔,共和国的沧桑巨变令人感慨万千;,继往开来,全面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着我们奋然前行。
展望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船正劈波斩浪,昂首向前!
2、100字的安徒生童话故事11个
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重重磨难之后变成了白天鹅,那是因为它心中有着梦想,梦想支撑着它。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美好境界、美好理想的追求。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生活目标,在自信、自强、自立中成长,通过拼搏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己原来也可以变成“白天鹅”,也可以像丑小鸭一样实现心中的梦想。
小人鱼为了能和自己所爱的陆地上的王子在一起,用自己美妙的嗓音和生命的三百年换来了巫婆的药酒,于是,她有了一双美丽的脚,每走一步就像走在碎玻璃上一样疼痛。眼看着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为王子祝福。小人鱼的行为让我们见证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纯洁的爱情、什么是美丽的爱情。
一只皇宫马厩的屎壳郎竟然要求和皇帝的战马一样的待遇:钉上金掌。为此,他不惜游历一番,证明自己和那匹马一样,是个不可小看的人物。在他最为得意,认为梦想成真的那刻,却被皇帝压在马鞍底下。是啊,大人物的上面还有更大的人物。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艾丽莎是个柔弱的女子,但她却战胜了比她强大得多、有权有势的王后和主教,救出了被王后的魔法变成天鹅的11位哥哥。她可以成功靠的是她的勇气、决心和毅力。面对荨麻的刺痛和一年不能说话的痛苦,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去面对啊。面对主教对她的诬陷和把她烧死的惩罚,她也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一分钟,终于完成了她的工作。只要有勇气和毅力,一定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小云杉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可是它对这些美好的事物视而不见。它总是埋怨自己长得太慢,终于有一天,它被装饰一新,成了豪宅里的圣诞树,吸引着每个人的眼球。对它来说,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了。可是没多久,云杉就被投进了火炉,变成了另外一种新的东西。这是一个所有孩子都要听的故事。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关键是我们有没有把握住,能否感受得到。
夜莺那曼妙的嗓音,赢得了全世界博学之士的推崇,也赢得了中国皇帝的眼泪。在皇帝弥留之际,夜莺再次来到皇帝的身边为他歌唱,阎王使者潸然泪下后飘然离去,皇帝的生命得到了延续。看完故事后,你会发现小女孩的率真与勇敢就在我们身边,而夜莺的行为让我们在悦耳的歌声中体会到了善良与温馨。其实,皇帝除了踩人之外,也不是那么可恨,最后他跟着小女孩走向了田间,去了解百姓们真正的生活。
一个刚刚诞生想知道爱情是什么的雪人,竟然神魂颠倒地爱上了房子里的炉子。它们彼此相爱,白天深情相对,晚上翩翩起舞,度过了一个美丽的冬天。其间虽有短暂的挫折,却表明了雪人对炉子的真挚爱情。最后雪人融化在爱人的怀抱里。在雪人的真情和快乐感召下,连对爱情从不感冒的朋友—狗也谈起了恋爱。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无论爱是多么的短暂,没有爱的生活算不上真正的生活。
一个士兵娶到了公主,并成为国王。靠的是什么呢?勇敢:勇敢的*,勇敢的追求,才可以得到想要的东西,不管是财富或是爱情;还要有智慧:勇而无智,追求只是愚人的梦想,不可能成真;还要有同情心,去帮助别人,才能得到支持。围着金钱转的狐朋狗友会有,但因同情交下的朋友会在你的危难时刻伸出救援之手。
一只不断梦想着去到皇宫酒窖的香槟酒瓶子被普通人买去,并飘扬过海,升到高空,装过药酒,装过种子,最后却摔破成了一只瓶脖子,可它最后却那么快乐。那是因为它终于领悟了,原来自己身边的一切才是对自己最为重要的。珍惜我们所拥有,比梦想更为快乐和充实。
有一位老婆婆非常渴望有一个美丽的小孩子,巫婆帮助她实现了这个愿望,让她得到了漂亮、善良的拇指姑娘。可有一天,拇指姑娘被一只癞蛤蟆偷走了,从此,她开始了惊险、梦幻般的旅程。在拇指姑娘的旅程中,癞蛤蟆和鼹鼠都要娶拇指姑娘,但拇指最后却嫁给了花世界的国王。为什么呢?因为国王尊重拇指姑娘,真正的爱情就是这样的,要互相尊重,只有做到这一点双方才能快乐、幸福。
拉森是一个忠诚的、有天赋的园丁,他一生都在照顾主人的园子。但是,主人却对他的天才园艺视而不见,只有不停的抱怨。在经历一场暴风雨后,主人终于认识到了拉森的忠实和聪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尊重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他出身低微还是高贵;同时,在生活中,有时候你的优点也许会被人忽视,但是只要你有自信,坚持自己的做法,终究有一天你的优点会被人们承认的。
3、关于《聊斋志异故事》读书心得1200字
聊斋志异》是我国清代小说家蒲松龄的一部志怪小说集,所记载的故事上百篇,有的讲述了狐女的爱情故事,有的讲述了修行得道的奇人的奇妙幻术,有的则记录了枉死鬼的恐怖事件,还有的则是道听途说的一些奇闻轶事。
然而,其中给我感受最深的则是《促织》。《促织》讲述的故事发生在明朝宣德年间,主人公成名是个老实迂讷的秀才。他多次考试不中,于是被狡猾的小吏推选上去做了里正,专门负责搜罗良种的蟋蟀。然而华阴县本来就不是盛产蟋蟀的地方,往往是为了一只蟋蟀动辄好几户人家倾家荡产,老实的成名不忍向百姓搜刮,只好自己千方百计去寻找蟋蟀,结果经常逾期无法完成任务,屡遭毒打。好不容易在一个驼背巫婆的指导下抓到了一只强健俊美的蟋蟀,却又被好奇贪玩的儿子不小心弄死,儿子畏罪投井,后经抢救挽回了性命。
而成名也是命不该绝,居然又捕到了一只善斗的小蟋蟀,上级为此大为高兴,又暗中照顾成名,使他当上了举人。读完这个故事,不能不让人感慨万千。我们实在无法想象一只蟋蟀如何使人倾家荡产,还要落得个*到“双股溃烂,血流不止”的地步。我们也不明白,一只小小的蟋蟀居然可以让一个天真的孩童就畏惧到以死谢罪的程度;更令人感到荒唐的是,一个人考取功名,标志着古代文人前途和命运的科举考试居然像儿戏一般,可以被随意的践踏和赏赐。这不禁又让人想起了那首“红尘一骑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诗句,那不也是荒唐之至吗。那么多的人被一点精神上的愉悦蒙住了双眼,他们又何尝不是其别人的水深火热于不顾呢?成名的儿子为了一只蟋蟀差点死于非命,而敬献蟋蟀有功的成名却可以轻而易举的当上举人,所谓的“以人为本”何在,所谓的“公平”何在!
然而,我们的生活中仍然有这样的蟋蟀,它们变换了自己的面目,以各种方式蛊惑着我们,稍有不慎,我们就会像故事中的人们一样,小则身心俱疲,大则倾家荡产。我们看到,有人为了寻求刺激,误入歧途,冒险尝试**而不能自拔;有人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有人为了逃避现实,沉溺于虚拟的世界中迷失了自我;还有人为了享受物质生活,穷奢极欲,挥金如土,醉生梦死……
如此种种,又何尝不是另一种蟋蟀呢?我们往往被种种浅薄的物质利益所迷惑,固步自封,蒙住了自己的双眼,自己还浑然不知乐在其中,尔后有朝一日幡然悔悟,为时晚矣!对于中学生,尤其是我们国华的同学们更是如此,我们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社会将由我们新一代去构造。因此,我们的双眼必须时刻明亮,我们的头脑必须时刻清醒,唯有如此,眼前的迷雾才无法阻挡住我们前进的步伐,唯有如此,致命的蟋蟀才会变得微不足道,也惟有如此,国家和社会才能有希望!“蟋蟀”是可以致命的,然而请不要害怕,我相信,明者自会看清它的本来面目!
4、四字成语故事克己奉公成语故事
祭遵,字弟孙,东汉初年颍阳人。他从小勤奋好学,知书达理,虽出身豪门,但生活非常俭朴。后来他投奔了刘秀,担任军中执法官,负责军营的法令。任职期间,他严明执法,不*情,大家都很佩服他。有一次,一个刘秀非常宠信的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将他处以死刑。刘秀非常生气,责怪祭遵处罚他亲近的人,要降罪于他。但刘秀身边的大臣马上劝谏说:“您曾要求过军中应军纪严明,秉公执法。如今祭遵依法办事,并没有错,您为什么要处罚他呢?只有像他这样言行一致,才能号令三军,统率军队呀!”听了这番话,刘秀也觉得很有道理,不但没有治祭遵的罪,反而还封他为征虏将军、颖阳侯。祭遵*清正,处事谨慎、克己奉公。他常常把刘秀给他的赏赐分给下人,自己分文不取。他的生活十分俭朴,家里也没有多少财产。祭遵死后多年,刘秀对他仍十分怀念。
汉高祖五年,刘邦身经百战,建立西汉王朝。为了大展宏图,开创基业,他决定在洛阳建都,以继承周氏的礼乐大业。 这时,一位叫娄敬的人前来投奔刘邦。他一见到刘邦,就毫不掩饰地说:“你想在洛阳建都,是不是想和周朝一比盛况呢?” 刘邦点了点头,说:“我正是这样想,建立一个同往昔的周朝一样强盛的国家。” “陛下,你错了!”娄敬直言不讳地说,“你怎么能和周朝相比呢?周朝以德行治理天下,而你是从丰沛起兵,发动的战争大的有七十场,小的也不下四十场。天下百姓的肝脑涂染了土地,荒郊野外到处都是男人们的尸骨,数目多得数也数不过来。生者的哭声还没有停止,受伤的人还没有养好伤,你又怎能与周朝相比呢!在洛阳建都,我认为不合适,还是把国都建在秦地的长安比较好。那里环山傍水,易守难攻,可以容纳百万之众,直可谓是‘天府’之地。” 刘邦听了娄敬的话,并没有生气,又问军师张良,张良也赞同娄敬的意见。刘邦很是高兴,于是封娄敬为郎中,号称奉春君,并赐姓“刘”,娄敬从此变成刘敬。
班超,字仲升,东汉时人。公元62年,他哥哥班固被皇上召到京城洛阳做校书郎(校勘书籍的官),班超随同母亲也来到洛阳。因为家境贫穷,班超经常替官府抄写文件,赚些钱贴补家用。有一天,他把笔一扔,感叹地说:“大丈夫即使没有别的志气和谋略,也应该学习西汉时的傅介子、张骞为国立功,怎么能把大好时光总耗费在抄抄写写的差使上呢? 公元73年,班超放下笔杆参了军,出征匈奴,立了战功。后来他出使西域,被封为定远侯。汉明帝时,班超又被派遣多次出使西域。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英勇,克服重重困难,加强了汉朝同西域各国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5、读红军长征故事有感400字
奇迹!真是从古至今战争史上的一大奇迹。这是我看完《红军长征的故事》这本书之后,从内心发出的赞叹。它已经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地烙印,让我终生难忘!
奇迹!数千人马万里长征,面对的是百万虎狼之师,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江河汹涌阻去路,群山险要助敌兵。他们却履险如夷,横扫千军,这难道不是人类战争史上的一个奇迹吗?面对着饥寒交迫,刀山火海,这一重又一重令人无法相信的困难却被这支队伍战胜了。这支被誉为天下无敌的队伍,就是红军!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九四五年秋天,红军进入了草地。由于三个小**得了肠胃病的关系,所以指导员就让炊事班长照顾他们。
三个病号一天只走了二十里路,到了宿营地,班长就到处挖草根,和着青稞面给他们做饭。不到半个月,青稞面全吃光了。饥饿威胁着他们。虽然班长到处找野草、挖树根,可光吃这些怎么能吃饱呢?班长眼看着他们瘦了下去,整夜整夜的合不拢眼。有一天,班长在河边洗衣服,忽然看见了一条鱼跃出水面,他急忙找出一根缝衣针,弯成了个钩,让三个**吃上了新鲜的鱼,喝上了鱼汤。可有一位小**注意到在他们吃鱼的时候,班长从来不吃东西。后来,这位小**发现班长在吃他们吃剩下的食物,眼泪就禁不住流了下来。眼看就要走出草地了,班长却饿晕过去了,三个小**急忙去钓鱼,做汤,可班长还是为了他们而牺牲了。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尽后来颜。红军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和学习。要跟红军一样不怕艰难险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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